近日,廣州市公安局通報的統計數據顯示,今年10月份,廣州警方在立體化巡邏過程中,全市各級巡邏力量共抓獲各類現行違法犯罪人員2600名,查獲槍支、被盜搶機動車等一大批,成效斐然。(11月15日《羊城晚報》)
  廣州立體化巡邏自今年5月1日全面鋪開。在反恐形勢嚴峻、城市治安狀況複雜的背景下,警方一改過去“坐堂接警”的“機關化”警務模式,全面鋪開“五位一體”立體化社會治安巡邏,平均每天部署1100多個巡組,投入1.1萬多名巡邏力量到社會面,其中的4000多民警全部配槍,對不法分子形成強大震懾力。首秀一個月,社會面警情便下降一成。
  立體化巡邏,廣州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。多地在探索立體化巡邏過程中,在人員保障、機制管理、項目分工等方面可以為廣州提供豐富的經驗。據報道,在深圳,當地要求市局、分局機關領導和民警,每人每周不少於6小時上路巡邏;派出所民警、路面交警除輪休或窗口服務外,實行全員上路巡邏;佛山禪城,當地警方建立了全體局領導帶頭每月巡邏5次以上,科所隊長每月巡邏8次以上的制度。惠州則不僅全市所有民警按照平時每月不少於2次、每次不少於3小時的要求參加巡邏,連當地的黨政一把手也紛紛上路參與巡防。
  作為後起之秀,廣州在立體化巡邏的過程中,也有不少可圈可點之處。如,將警力投放與警情檢測結合在一起,提高出警速度和處警質量;聯勤聯動,數字化導巡。廣州警方指揮部門進一步完善了自動統計、分析軟件、警用地理信息等“警務信息系統”,形成了信息研判產品,指導巡控勤務工作。
  立體化巡邏,是新時期安保工作的一大創新,增強了民眾的安全感。然而,立體化巡邏在未來仍大有可為。著名的“海恩法則”提出,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後,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。每天眾多警力上街巡邏,收集到的信息可謂包羅萬象:城市管理的痼疾、交通黑點、民眾積怨之事、假貨盛行之所……不一而足,這種“新鮮滾熱辣”的一手資訊,可謂信息時代的“寶藏”。所謂“防患於未然”,如果能打破部門之間的間隔,建立一個全方位的信息共享機制,讓立體化巡邏的信息給諸多公共服務部門提供一手資訊,何嘗不是1+1大於2的效果?城管部門、工商管理部門、交通部門等難以天天掃街視察,這也給不法分子留下僥幸心理,試想下,若能與巡邏人員“珠聯璧合”,把社會治理“數據管家”的使命賦予他們,在不影響安保工作的情況下,通力合作,打造共享的數據平臺,相信廣州的社會治理必將走向一個新的臺階。
  因此,在為立體化巡邏效果非凡點贊的同時,我們期待未來常態化運作後,能發揮更大作用,推動社會治理的良性循環。(陳小雁)  (原標題:立體巡邏能否成社會的“數據管家”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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